吉林省管道燃气龙头,管道燃气用户总数达到142万户,燃气销售3.98亿立方米;公司拥有储气能力600万方以及LNG气化能力100万方/天的调峰气源厂,长春、德惠、延吉等9个区域的燃气特许经营权;17年相关业务收入13.86亿元,主营占比94.7%。
公司基本面
返回股票行情 →长春燃气(600333)主营业务
集中查看公司的核心业务、主要产品、主营收入构成和公司简介。业务板块与市场题材分开展示,避免把概念标签误当成实际经营业务。
业务概览
长春燃气是做什么的
主营业务
城市管道燃气业务及综合能源业务。
实际经营
根据公司公开信息整理业务板块详解
定期报告
报告期 2025-12-31主营收入构成
按地区
省内99.57%
省外0.43%
按产品
燃气销售68.87%
燃气安装18.97%
其他12.16%
公司资料
主要产品与公司简介
燃气
燃气
煤气、焦炭、煤焦油生产销售;天然气销售、电力项目开发、燃气管理、燃器具生产销售;液化气供应、煤焦油深加工、燃气工程安装、工程材料销售;粗苯生产、销售(仅供分公司持证经营);燃气直燃机空调销售;销售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使用的煤炭及制品、砂、碎石;不动产租赁服务(不包括金融租赁)。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是经长春市体改委1993年3月15日“长体改[1993]88号”文批准筹建,经长春市体改委1993年5月21日“长体改[1993]162号”文批准正式组建,由长春市建设投资公司独家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3年6月8日在长春市工商局登记注册,设立时名称为长春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9月25日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经长春市体改委“长体改[1996]131号文”批准,公司更名为长春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12月31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长春市体改委“长体改[1998]135号”文批准,公司以其拥有的电力资产与长春市建设投资公司拥有的燃气资产进行了置换,并更名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11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52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6,000万股A股,并于2000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市场标签
题材不等同于主营业务相关题材
公司属于国有企业。公司的最终控制人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页根据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整理。公司业务会随经营与公告变化,请结合最新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核实。